六月,一個上班的早上,我如常坐小巴。 在一條繁忙的街道上,小巴等待再次綠燈時,左面有一輛的士, 的士當時沒有載客。 司機突然打開車門, 我起初以為是安全帶被卡住了。再看,不是,他突然拋出一個白色的膠袋,那些一般在街市買小食那種,膠袋載著液體。 膠袋著地爆開,袋里的液體立即四淺。膠袋爆開是黃色的液體,看到那一刻毫無懷疑地知道這些便是尿液。 隨即便是大叫「唔係嘛!」。實在太噁心及難以置信,一條那麼繁忙的大街,一大清早,四周包圍著不同大大小小的車輛,完全難以理解有人可以做出如斯的行為。可怕的是,車輛再次起動時,那的士的輪軩輾過司機拋出的尿液。 其實司機在車上小便的故事聽不少,但只聽過會用膠樽盛載,在小巷傾倒。明白職業司機有他們的難處,但他們的行為在一個如香港的城市完全難以接受。 當時由於時間許可,我抄下車牌號碼,其後再向交通投訴組投訴。我的投訴再轉介到食環署。我跟朋友講述發生的事情,他們大稱恐佈,但他們從來沒有想過投訴,因為他們認為投訴是沒有用的,因為司機也跑掉了。 其實我從沒有想過結果,一直只想盡我的本份,結果無論是不是我可以控制的範圍,我已做了我能力可以做的事。 其實過程只不是投訴那般簡單,我還要填寫一份報告,然後寄回有關當局。 我做了我可以做的事後,已經再沒有其他事。 日子一過便是3個月,昨天收到當局的回覆,有關的司機己被起訴。其實沒有想過結果是如此令人滿意,亦沒有想過自己的投訴真的受到關注及處理。這絕對打破了所有人心目中對於在日常的生活中遇上不正當事時只會怨而不會出力讓社會改善和進步的做法,結果令人鼓舞!